113學年度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會長改選相關事宜
壹、 依據
依本校「南臺科技大學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組織要點」辦理。
貳、 相關選舉規定
一、會長以「全體住宿生」普選方式產生,預定於113年5月15日由全體住宿生投票選舉,任期為一年(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);相關幹部由會長自行遴選任用。
二、有意願參選的住宿生,請自行下載填寫下列報名表,於5月6日17:00前將報名表及政見交至宿管辦公室(六宿一樓共享廚房旁),5月8日前將參選人相關資料及政見公告於宿舍專區,5月15日於各宿舍設置投票窗口投票。
三、如投票率未達全體住宿生百分之二十以上票數,為維護本會正常運作及服務同學之功能,由生輔組從候選人名單中任命指派。
四、候選人資格:
1.現為本校住宿學生,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0分,且一年內無小過以上處分者。
2.對宿舍自治管理事務有興趣,且必需深具服務熱誠。
3. 能兼顧課業者。
4.次學年畢業之住宿生,需自願服務至任期屆滿。
參、 如有未盡事宜,另案通知並得補充修訂之。
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
暨 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